关于对软件著作权进行的限制形式,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法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明确规定。
此种保护范围涵盖了自然人在其生命周期内以及在其死亡之后的50年内,截止日期是指自然人去世后的第五十个周年自然月的最后一天(12月31日)。
其次,对于法定许可的范围有所规定。
如若个人为了学习或研究某个软件的思想与原理,并且仅仅是以安装、展示或者其他不会影响软件正常运行的方式来使用该软件的话,则无需得到软件著作权所有者的授权,也不必向他们支付任何费用。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形式的限制。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七条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