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了遗产传承之后,并不存在实际需要进行过户手续的环节。
因为依据相关法律规范,继承人为取得被继承人遗留之物权,只要继承事宜正式启动,物权即刻生效并具有稳定性。
然而,在涉及到对从继承中获得的不动产进行处理或处置的过程时,必须先行办理过户登记;
否则,该等不动产的物权效力将无法得到确认与保障。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动产物权的创设、变更、转移以及消灭,凡依法应予登记的事项,均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自此之时起,物权效力方能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