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出质人需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首先,出质人应明确其为该作品的原创作者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赋予了相应的著作权权利者;
其次,出质人和质权人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约,同时需前往有关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需要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提交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文件,方可完成合规登记程序;
最后,出质人还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以确保其在签署和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时具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承担能力。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具体的要求也需要出质人予以关注和遵循。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四条
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并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
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第五条
著作权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著作权质权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