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并非必然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
当夫妇决定离婚之时,他们对于共有财产的分配事宜主要应遵循彼此的意愿。
如果双方均赞同不进行分割,那么自然无需进行财产的划分。
或者,他们也可以选择先行办理离婚手续,随后再针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进行深度的商谈和协商。
若经充分协商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寻求法庭的裁决,让法官来决定最终的财产分配方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