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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被校园欺凌还能追究吗

多年前被校园欺凌还能追究吗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
2024-05-18 17:25:22 已帮助14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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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被校园欺凌还能追究吗
关于曾遭受过多年前校园欺凌事件是否还能进行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需要明确指出:
校园欺凌归类于民事侵权事故范畴之内,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产生严重的刑事犯罪后果,便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另外,需要特别澄清的是,校园欺凌并不等同于通常所理解的校园暴力,实际上,校园暴力涵盖了校园欺凌这一现象,而校园欺凌则是最为普遍且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形式。
校园欺凌主要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在校学生作为参与主体的具有攻击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既包括直接的身体或言语上的欺凌,也包括通过间接手段实施的欺凌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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