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继承所要求的提交资料方面,我们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能够明确证明您本人身份的相关文件,例如您的身份证件及户籍薄等。
其次是能够证明法定继承人已经离世的确切证据,如死亡证明或者经过合法宣告的死亡公告等。
另外,为了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具体种类、数量、覆盖的范围以及详细的居住地信息,我们也需要有关此类的证明材料,比如说房产证或者买卖合同等。
当然,除此之外还可能需要其他一些辅助性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