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条款,对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进行驾车活动的驾驶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照法规对其征收200元人民币至2000元人民币的罚金。
从安全角度考虑,无证驾车不仅危及驾驶者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潜在威胁。
鉴于此,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其驾驶技能往往无法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故而无证驾车无疑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
例如,假设甲先生在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上路,那么他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处以200元人民币至2000元人民币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