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有哪些区别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有哪些区别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有哪些区别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5-18 10:00:07 已帮助274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有哪些区别
刑法制裁中,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存在着以下显著差异:
首先,二者的量刑区间各不相同;
其次,其适用的具体情况亦有所区分。
所谓“从重处罚”,即是在刑法明文规定的法定刑限度之内,判处更为严重的刑罚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备从重处罚情节的案件。
而“加重处罚”则是指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可以将所判决的数个刑期中最高的刑期作为起点,并且可以超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来执行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