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可选择协商解决。
在个人债务纠纷的情况下,若诉讼程序启动后经调解达成协议,当事方可申请免除利息部分的偿付,仅将债务本金逐渐偿还完毕。
(二)借贷双方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受到民法保护,其间产生的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之内。
这种民事纠纷具备协商解决的可能性,因此案件进入到司法审判环节后的调解也算是协商解决的方式之一。
2.在协商的过程中,只要债权人愿意接受,债务人可以提出一切合理的诉求。
债务人完全有权利向债权人提议放弃对利息部分的追索权,只需偿还本金即可;
而且,可以分批还款。
3.当然,作为债务人的当事人也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请求,而债权人亦具有决定是否同意债务人的请求的权利。
如债权人愿意满足债务人的请求,那么双方可达成和解协议;
反之,如债权人无法接受,则和解协议将难以达成,最终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由法院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