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意外发生之后,若您和对方已经在责任判断证书上签署了名字,这通常表示你们同意并接受那些对责任做出的判别。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得到了解决。
实际上,在交通意外发生后,警察叔叔会根据实际情况为你们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
随后,您和对方有可能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在相关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但是请注意,只有在所有理赔事宜全部完成之后,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案。
当然,如果您和对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来确定赔偿金额。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