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占有土地的行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制止:
勒令其立即归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在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新建的各类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同时将这些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没收;
对于情节严重者,还需处以相应的罚款。
至于罚款的具体数额以及罚款的幅度和标准,则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若该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342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
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