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的确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是对事故所产生的结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
如果驾驶员与车主是同一人,那么赔偿责任便应由驾驶员本人全权负责;
其次,当驾驶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引发交通事故并因此而负上交通事故责任时,其所在单位或是机动车所有权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若机动车已成功售出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则应当由事故责任人及原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分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