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产后半年内提出离婚之事宜,处理流程如下:
夫妻若选择以法律途径处理此事,可通过宣布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反之,若双方均有意愿和平解决问题,则可选择协议离婚。
就协议离婚而言,夫妻双方需达成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相关离婚所需文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经工作人员严格审查后,如确认二人已满足离婚条件,便会在其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颁发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