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专题 > 哪些人负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义务

哪些人负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义务

哪些人负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义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2024-05-16 18:55:18 已帮助226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哪些人负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义务
需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担赔偿责任的人员包括:
已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
共同犯罪案件中,在案件审理终结之前不幸离世的被告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在刑事案件中被指控为被告人且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
刑事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
以及已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