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涉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且已至取保候审期限,便可以着手办理相关手续以解除此项强制性措施。
有关解除取保候审的事宜,应由原作出决定的司法机构负责撰写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通知书, 并发给执行机关妥为保管。
执行机关则需在接到上述文书后,立即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员及担保人。
如若未能收到相关通知,您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