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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
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2024-05-16 15:55:13 已帮助12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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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
行政处罚适用情形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不予处罚:
首先,对于当事人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而言,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次,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若其存在违法行为,则不予以行政处罚,而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管教责任;
再者,对于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残疾的人士,如果他们在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时发生了违法行为,同样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但需要责令其监护人严格履行看管职责并进行必要的治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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