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在此表示丢失某种具体物品,而"遗忘"则是指未能记住某件事物,尽管未曾失去。
这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如果能够回想起来,那么遗忘物一般都可以确定其所处位置,找到它会相对容易一些;
然而,遗失物往往无法得知其具体存放位置,因此寻找它们就显得较为困难。
在法律层面上,涉及到遗忘物方面的问题通常由刑法进行调整;
而对于遗失物相关事项的处理,则一般归入民法范畴。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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