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规,虽然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也是具备有效力的,但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抵押权这一环节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方面是必须进行登记的。
若在此过程中未完成相应的登记手续,那么可能会导致抵押权无法达到实际生效的效果。
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就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所签署的合同,只要其内容并没有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或合同双方的特殊约定,那么该合同便可自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物权登记尚未完成,也不会对合同本身的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