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拖欠款项未偿还之事宜,可通过商议、调停、仲裁乃至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及其相互间就涉及财产权益与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皆适用本法规则进行审理及裁决。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所负债务,若系个人独立经营,应由其个人财产负责清偿;
如为家庭共同经营,则应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在难以明确区分的情况下,亦应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至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由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负担;
但若实际上仅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则应由该部分成员的财产负责清偿。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