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可同时要求法院针对财产问题做出裁判。
然而,若原告未于离婚诉讼过程中同步提出关于财产分割的诉求,那么法院将不再予以审理并作出裁决。
因此,法庭是否会就离婚及财产分割两项事项向原被告发出判决通知书,其决定因素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已同时提出了这两项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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