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欠款是可能实现的。
只要具有充分的担保合同来证实担保人的保证义务,担保人便须偿还借款:
首先,若担保人对相关债务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则有权直接向担保人追偿索要;
其次,如果担保人仅对债务承担一般的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而无果的情况下,同样享有向担保人主张还款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