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信用卡透支却未能及时偿还相应款项的情况下,这无疑是一种违反了相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银行方面有权依法寻求持卡人偿还本金、逾期利息、滞纳金以及超出授信额度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多项费用。
若银行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最终取得胜诉,那么持卡人还需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其次,倘若持卡人存在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金额且逾期未予偿还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逾期不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这对于持卡人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时可能带来诸多不便与困扰。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