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资的发放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工资具体包括工资、薪金、加薪以及劳动分红等多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同时也涵盖了各种类型的津贴和补贴等劳动收入。
在支付这些费用时,必须使用法定货币,并且需要按照月度的时间节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不能用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来代替货币支付。
现金作为法定货币的一种,其支付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周期通常不应超过一个月。
《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