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所规定的一般法定诉讼有效期为三年。
关于欠款方为清偿债务而提起诉讼的时限问题,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若双方在签订欠条之际就已经商定好了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期届满后的三年内,随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从还款日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满三年后即视为诉讼时效过期;
其次,若双方并未在欠条中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则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偿还欠款,此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为债权人首次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之日起计算,同样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