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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责任田被征用怎么补偿

农民的责任田被征用怎么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5-15 18:35:15 已帮助12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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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责任田被征用怎么补偿
1、当前,当农村土地面临征用时,一般都需依据其所使用的土地性质来提供相应额度的补偿金。
由于土地状况各异,因此补偿费用自然有所差异。
通常而言,当前农村土地每亩的征用价格应达10至20万人民币不等,这也要视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定。
若当地经济繁荣且土地位置优越,则土地的征收费用将相应提高,甚至可能达到每亩30万人民币以上。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的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指出,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责任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管力度,对于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及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合法建筑以及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给予补偿;
反之,对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则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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