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倘若仅持有房产证,却未取得土地证,便无法顺利地完成过户手续。
这是由于房产证能有效证明该处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然而土地使用证则是确认您享有该片土地使用权的确切法律证据,两者之间息息相关,相互依存。
因此,购买房产时必须同时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唯有如此,购房者才能获得全面且确切的产权保障。
若是缺失土地证,将可能对买方的合法权益产生潜在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
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