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信用卡透支款项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偿还,那么这将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全额偿还本金及利息、滞纳金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如超限费等等。
并且,若银行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且案件胜诉,那么持卡人还需负担相关诉讼费用。
谙知其二,倘若持卡人之行为意图明显,以非法占有所实施的恶意透支行为达到一定数额且逾期仍未还款,那么这种情况就已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信用卡诈骗罪名,持卡人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最后,逾期不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无疑会对持卡人未来的贷款申请或其他类似行为的顺利开展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