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证驾驶被撞击事件中责任人归属问题,依据交通警察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明确指出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由于实际情况纷繁复杂且多样性,无证驾驶一方并不必然承担主要责任,究竟应由何者负有最终责任,应以认定报告所给出的明确结论作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在引发交通事故过程中的影响及其过失的严重性程度,来确定其是否构成责任及责任大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凡是在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时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