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则目前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实际交付之日起的三十日之内,认真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同时向车管部门提交相关的法定证明文件及凭证,并且进行机动车的验审。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附加提交由海关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对于已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机动车,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检验。
车管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
如果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居住地位于车管所管辖范围之内,车管所将会收回原有的行驶证,然后重新核发新的行驶证。
此外,如果需要变更机动车登记编号,车管所也会收回原有的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最后再重新核发新的号牌、行驶证以及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