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核算方法为:
首先根据死者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
其次,以该数据为准,依照20年的期限进行相应的金额分配;
再者,对于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受害者,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的赔偿年限;
最后,如果受害者的年龄超过75周岁,则将赔偿年限缩减至5年。
若赔偿权利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那么死亡赔偿金便可以按照其实际居住地或常住地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