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培训机构的退款争议问题,可选择透过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亦或是寻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投诉,甚至可进一步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措施加以处理。
若有违法经营活动者擅自借用他人的营业执照,并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有权主张向其提出赔偿请求,同时也可以选择向营业执照的实际控制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