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放机动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之前,必须要确保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严格的技术检测。
对于注册登记之后投入道路运行的各类机动车而言,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范的规定,根据车辆使用的具体目的、承载客货的数量以及使用期限等诸多因素,定期地实施安全性能技术检测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能够出示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据的车主而言,机动车安全性能技术检测机构应无条件地为其提供检测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附加额外的条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