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房屋未取得所有权证书,但实际建筑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则应对其进行合理赔偿,具体范围需明确不过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拆迁赔偿方案。
在此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对房屋所有权之合法性予以核实确认,或者根据相关权威部门的鉴定结果来判定其合规性。
然后以被拆除房屋所处区域的商品房平均售价为基准,计算出相应的损失金额。
然而,对于那些未取得所有权证书且属于违法建设以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情况,则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