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们,您是否了解我们国家自2017年起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项目进行的调整?在此项改革中,我们增添了两项重要内容——宅基地的补偿及社会保障补偿。
此举意在提供明确的补偿体系,为广大农民工人士的权益保障提供更有力支持。
具体来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如下:
草房每平米赔偿约1900元;
砖瓦房每平米赔偿约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混结构房屋每平米赔偿约2800元;
楼房每平米赔偿约3300元;
地上(下)附属物也将予以等价补偿;
而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在内)每户可获得2万元的援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