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签署协议离婚之后,若有一方对此表示后悔并且希望能够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然而,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性,人民法院在收到此类诉讼请求后,会对相关事实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查。
如果经过仔细研究和分析,人民法院并没有发现当初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任何欺诈或者胁迫的行为,那么他们将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