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施流程的详细解读如下:
首先,当事人需依照规定的时限各自充分阐述各自的观点与理由;
其次,待到提问环节时,由专家鉴定团成员依据需求提出问题,而当事人也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据实详细地作出解答;
又次之,当事人双方需退出现场,以确保接下来的鉴定程序得以顺利进行;
再次,在此基础上,专家鉴定团将对当事人双方所提交的书面资料、陈述以及答辩等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与探讨;
最后,经过集体商议后,根据超过半数以上专家鉴定团成员达成共识的结果,最终得出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