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困扰于拆迁时缺乏房产证之问题的您,请放心,只要房屋所拥有的各类证件及手续均完备且规范,即使尚未完成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流程,亦无需过于担忧。
事实上,这类合法建设的私人住宅理应根据国家法律享有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权益以及待遇。
然而,若该类房屋的手续尚不完善或未取得产权产籍证明,则需经过相关部门对其合法性进行确认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妥善处理。
对于存在产权或使用权争议的房屋,则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加以解决,最终依照诉讼结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