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全面严谨地调查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针对双方当事人,检查他们的驾驶执照以及机动车行驶证进行全面核实;
其次,对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车辆、人员、现场路面及相关物体的状态以及其所留下的痕迹位置进行详细的勘查与记录;
在勘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痕迹属于承受体,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勘验并确定与其相对应的造型体,同时还需勘验并确定造型体与承受体之间的接触部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