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债务问题,此类贷款理应被视为共同债务,并在离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若在离婚过程中发现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该笔债务或财产被分割至各自主权,那么双方有义务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包括了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夫妇二人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以及由夫妻双方协议一致明确规定负担为共同债务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