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5-14 13:40:21 已帮助253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房产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在涉及到房产遗嘱的事宜上,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遗嘱必须经过公证程序方可生效。
在申请办理公证遗嘱时,立嘱人需亲身前往公证机关,向公证人员口头阐述或者书面表述遗嘱内容,而公证人员将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核实,确认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后,方会为立嘱人出具《遗嘱公证书》。
经过公证的遗嘱,将由公证员与立嘱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作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立嘱人妥善保管。
以上即为关于房产遗嘱的相关法律规定。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