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欠条中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其法律效应仍然存在且不因此而失效。
尽管欠条的文面表述上看似不足,但这并不影响其核心合法性要素,所以,我们仍然应当认可此类欠条具备法律效力。
若欠条未写明还款期限,则仅需关注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
关于这类未标注还款时间的欠条,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同时诉讼时效亦应自债权人启动此项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