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对耕地进行征收的补偿标准如下所示:
对于旱田而言,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5.3万元;
而针对水田与菜田,分别设定了不同的标准,水田每亩平均值为9万元,菜田则是15万元。
对于基本农田的征用,其补偿标准更高,旱田每亩的平均补偿达到了5.8万元,水田每亩平均值为9.9万元,菜田更是高达15.6万元。
此外,对于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的征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2.1万元。
在征收过程中,必须保证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会下降,同时也能保障他们的长期生计。
在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时,应做到及时且足额。
同时,还需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至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