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成立的基本标志,根据现行法规规定,须以当事人对于合同核心内容所达成的共识为要旨。
具体条例如下:
即在当事人采取书面合同书的形式签订合同时,须在各方当事人均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者按下指纹之时,合同方可正式生效;
若当事人一方在签署姓名、加盖公章或者按下指纹之前已经完成了其主要义务,而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则此种情况下,该份合同亦可视为已正式成立;
但需注意的是,如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所特别规定,则应遵循相应的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其他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