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姐姐并未承担起抚育同父异母的弟妹的责任与义务。
然而,当兄长或姐姐具有足够的经济承受力时,他们对已故父母或者无法独立供养子女的父母所留下的未成年弟、妹,便负有抚养的法律责任。
同样地,那些由兄、姐抚养长大且具备经济能力的弟、妹,也应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兄、姐,承担起相应的扶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