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借款方未能全额清偿债务,该欠条便具备有效性。
然而,若欠条超出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限,债权方将失去胜诉权,进而导致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欠条到期日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