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拖欠所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包括高额的利息和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详细阐述如下:
首先,由于信用卡拖欠的情况出现,相关卡片将可能会被冻结,使其无法再继续正常使用;
与此同时,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也会被记录于个人的信用报告之中。
其次,需要明确的是,这些逾期还款等不良行为并非永久性地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里,而是根据当前国内的相关规定,此类负面信息的保存期限仅为五年之久。
在偿还了相应的信用卡债务后,任何人均可自由地从头建立新的信用记录,恢复自己良好的信用状况。
再次,至于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及是否会面临牢狱之灾,除了要考虑欠款的时间长短外,更重要的是要看信用卡欠款的本金金额大小。
最后,若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了一万元以上,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归还,那么就应被视为刑法中所定义的“恶意透支”行为了,这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然而,如果恶意透支的数额较大,但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有透支款项及其利息,且情节相对较轻者,则可以依法免除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