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职工无权动用其住房公积金进行购车贷款。
然而,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等情况出现时,则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在此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在确保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权益不受影响的基础上,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严格审批,方可将部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家债券等投资活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