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转包在我国属非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转包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无论是直接转包给个人或其他企业,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这也包括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所有建筑工程整体转包给第三方,以及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所有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不同的主体。
对于那些存在转包行为的承包单位,政府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纠正和惩罚,包括没收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甚至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