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签署与否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此文书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科学而严谨的现场勘查、技术分析以及相关检验鉴定结果的综合分析,明确了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及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等重要信息后所作出的权威性技术结论。
在事故认定书正式发布之后,其法律效力便已生效,无需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确认或签署。
如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持有异议,可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