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孕妇犯罪如何办

孕妇犯罪如何办

孕妇犯罪如何办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5-12 14:20:34 已帮助143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孕妇犯罪如何办
对于涉及到孕妇的犯罪行为,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并不影响对该犯罪的认定与裁决。
然而,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比如案件的调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如果发现犯罪嫌疑或者被告人是孕妇的话,通常情况下,其所面临的强制措施将被适当调整,比如由原来的拘留或者逮捕更改为取保候审;
如果最终需要执行刑法,则可能会采取监外执行的方式。
然而,当孕妇完成分娩并度过哺乳期后,她将与其他罪犯一样,按照法律程序接受收监执行。
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人或审判期间怀孕的妇女,不应判处死刑
”同样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也有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若发现罪犯正处于孕期,应立即停止执行,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请求依法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死刑执行及停止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